穩定供應鏈支持政策(46條)
? 1. 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取消港口建設費,繼續執行船閘收費下調10%。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貨運車輛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政策。(皖發〔2021〕9號,省發展改革委、省人防辦、省交通運輸廳等牽頭負責) ? 2. 對企業新建(購置)、改造的冷凍冷藏庫、冷鏈物流車輛、終端冷藏設備等,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各地可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予以適當補助。(皖發〔2021〕9號,各市政府負責) ? 3. 由十大新興產業鏈牽頭部門按照市場化方式建立“創新+技術+產業+基金”創新產業聯盟,暢通“科技語言”和“市場語言”交流渠道。(皖政辦〔2021〕10號,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政府負責) ? 4. 引導相關行業協會、科研機構、金融機構共同凝煉研發需求,采取“揭榜掛帥”“競爭賽馬”方式開展技術攻關。加快建設“政產學研用金”六位一體的科技大市場,持續發布、路演科研成果轉化應用業務場景,鼓勵企業圍繞場景進行市場開發和商業應用,構建科技成果交易轉讓、產業轉化、資本支持、項目培育孵化一體化服務鏈條。(皖政辦〔2021〕10號,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政府負責) ? 5.鼓勵產業鏈企業與供應鏈金融有機耦合,引導金融機構依托“鏈主”“群主”企業,為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商業匯票、信用證、票據貼現、保理融資、融資租賃等綜合金融服務。(皖政辦〔2021〕10號,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市政府負責) ? 6. 鼓勵龍頭企業實施“龍頭+配套”帶動發展項目,通過品牌共享、渠道共享、服務外包及產品配套等方式帶動中國聲谷中小企業發展,對已簽訂“龍頭+配套”合作協議且帶動每款配套產品年銷售收入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龍頭企業每款配套產品50萬元獎勵。(皖政辦秘〔2021〕71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有關市政府負責) ? 7. 支持發力新基建,推動5G網絡、工業互聯網、物聯網等在中國聲谷園區率先布局,促進平臺經濟發展。新基建類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的承建單位可按平臺項目投資總額的30%申請專項資金支持,單個項目最高3000萬元,按照撥款轉股權方式,由有關政府性投資公司按有關管理辦法辦理股權比例確認、股權代持和股權退出手續。每年對平臺經濟發展情況進行綜合評估,根據平臺“雙招雙引”數量、服務企業收入、產品銷售、孵化企業實際收入等經濟發展指標完成情況,給予實際運行成效良好的平臺最高500萬元獎勵。(皖政辦秘〔2021〕71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有關市政府負責) ? 8. 鼓勵建設軟件名城名園,支持建設不同層次的軟件產業園、產業創新孵化園、眾創空間、示范區(智慧小鎮)和創新產品消費體驗促銷中心,經專家評審擇優按照公共服務平臺實際完成項目投資總額的50%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200萬元。(皖政辦秘〔2021〕71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合肥市政府、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有關市政府負責) ? 9. 圍繞新興產業服務化轉型需求,大力發展服務衍生制造、工業設計、大數據服務、供應鏈管理等新業態新模式。(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政府負責) ? 10.圍繞“軌道上的安徽”建設,完善加密高鐵通道布局。完善鐵路貨運末端網絡,加快建設一批重點港口碼頭、物流園區、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進一步提高鐵路貨運網絡的覆蓋范圍與通達程度。(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各市政府負責) ? 11.研究制定加強水運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大力整治長江、淮河干流航道,積極建設沱澮河、新汴河等主要支流航道,加快實施引江濟淮航運工程,構建“一縱兩橫五干二十線”內河航道主骨架,全面融入長三角地區高等級航道網。(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各市政府負責) ? 12. 加強現代化港口群建設,推進港口集約化、規?;?、專業化發展。推進港口整合提升,加快建設蕪湖、馬鞍山、安慶江海聯運樞紐和蚌埠、淮南淮河航運樞紐、合肥江淮聯運中心“兩樞紐一中心”。(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各市政府負責) ? 13.加快推進城市公交、郵政、環衛、出租、公務等領域新增、更新用車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統籌規劃建設專用充換電站和快速充電樁,推進建設油、氣、電、氫綜合能源服務站。(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政府負責) ? 14. 推進內河集裝箱、汽車滾裝船、1200總噸及以上內河干散貨船等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有序推進沿江、沿淮碼頭岸電設施改造。加快推進蕪湖液化天然氣(LNG)內河接收(轉運)站及沿江液化天然氣(LNG)加注碼頭建設。(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各市政府負責) ? 15.依托鐵路物流基地、公路港和內河港口等,加快推進第二批省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推動公鐵聯運、鐵水聯運跨越式發展,鼓勵發展江海聯運、江海直達、滾裝運輸、甩掛運輸等運輸組織方式,推廣集裝箱多式聯運。(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各市政府負責) ? 16.深入實施新型制造工程,加快制造業向智能制造、綠色制造、服務型制造轉型,發展培育一批專業化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編制發布省綠色制造項目投資導向計劃,培育綠色設計產品、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四位一體”綠色制造體系。(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各市政府負責) ? 17. 建設城市綠色物流體系,鼓勵發展綠色倉儲,培育一批綠色流通主體,支持利用城市現有鐵路貨場、物流貨場轉型升級為城市配送中心。(皖政辦秘〔2021〕74號,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各市政府負責) ? 18. 深入實施大別山革命老區對外聯通通道建設工程,到2025年,基本實現高速鐵路通達80%的縣、高速公路通達所有縣城。推進安慶機場改擴建,規劃建設金寨運輸機場和一批通用機場。加快長江、淮河干流以及皖河、豐樂河航道整治和臨淮崗復線船閘建設,推進皖河新港、安慶港長風作業區二期建設,打造安慶江海聯運樞紐,提升區域航運通江達海能力。(皖政辦秘〔2021〕78號,六安市、安慶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牽頭) ? 19. 重點培育一批跨行業跨領域綜合型、行業特色型、區域特色型、專業技術型工業互聯網平臺,支持建設一批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對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省級給予獎補,最高3000萬元;對行業、區域、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省級給予獎補,最高1000萬元;企業級工業互聯網平臺省級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皖政辦秘〔2021〕8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 20. 拓展工業互聯網場景應用。鼓勵工業互聯網服務商面向重點行業與典型場景,打造和推廣整體解決方案和集成技術產品。每年分行業、分領域發布100個工業互聯網動態場景清單。支持一批5G和工業互聯網典型場景、標識解析應用、新模式示范應用、優秀解決方案,省級給予一次性獎補100萬元。(皖政辦秘〔2021〕8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 21. 支持企業開展智能化改造,加大智能制造裝備、先進信息技術、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在產品研發、生產控制、經營管理、物流營銷等各個環節的應用,建設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對省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省級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補50萬元、100萬元。(皖政辦秘〔2021〕8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 22. 建立安徽省工業互聯網(云)服務商資源池,實施動態管理,面向細分行業和中小企業提供服務。鼓勵工業互聯網(云)服務商對制造業中小企業購買和使用云計算資源及平臺服務給予優惠,減輕用戶費用負擔,引導企業用戶上云上平臺。支持一批納入省工業互聯網(云)服務商資源池的企業,按照服務中小企業的數量和質量省級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100萬元。(皖政辦秘〔2021〕8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 23. 面向區域產業特色,支持建設一批工業互聯網創新中心、體驗中心、推廣中心、公共服務平臺、聯合實驗室、實訓基地等,省級按照不超過投資額2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500萬元。(皖政辦秘〔2021〕8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 24. 開展工業互聯網診斷咨詢服務。支持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企業提供服務,加強與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國家工業信息安全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工業互聯網研究院等單位的合作,開展工業互聯網產業成熟度評估、工業互聯網技術基礎性研究、重點企業的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評估和資源診斷、企業智能車間(工廠)測試驗證、工業互聯網信息安全評估等服務。(皖政辦秘〔2021〕8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負責) ? 25. 鼓勵工業互聯網平臺及云服務商、工業企業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完善網絡安全管理體系,提升企業安全防護能力,與省級工業互聯網安全態勢感知平臺開展對接。支持工業企業和平臺服務商開展工業互聯網網絡安全分類分級工作,省級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額50%的比例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100萬元。(皖政辦秘〔2021〕82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省財政廳負責) ? 26. 在蕪湖、馬鞍山等市具備條件的港口,對直航船舶開展進口貨物“船邊直提”、出口貨物“抵港直裝”作業模式試點。降低報關單人工審核比例,實行口岸分類驗放,進一步縮短進口礦產品、鮮活農產品等驗放時間,對更多符合條件的進口礦產品等大宗資源性商品落實“先驗放后檢測”。(皖四最辦〔2021〕1號,合肥海關、省港航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 27. 繼續執行取消貨物港務費、船舶檢驗費、船舶登記費等政策,繼續執行船閘船舶過閘費優惠政策。(皖四最辦〔2021〕1號,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各市政府負責) ? 28. 支持相關企業圍繞產業鏈招引上下游企業,對引入上下游企業實施總投資(不含土地價款)1億元及以上新建項目按“三重一創”政策給予補助。每成功招引1個注冊資本金(實際到位,下同)1—10億元且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5000萬元生物基新材料企業,給予招引企業一次性100萬元獎勵;每成功招引1個注冊資本金10億元及以上且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給予招引企業一次性200萬元獎勵;單個招引企業最高獎勵1000萬元。(皖政辦〔2020〕2號,所在地政府負責) ? 29. 對經認定的農村產品上行超1000萬元的電商經營主體,按上行網絡銷售額給予1%以內、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全面推廣“電商企業+基地+專業合作社+農戶”模式,電商企業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訂2年及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50萬元以上的,給予其在合作的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網銷采購額5%以內、最高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皖政辦〔2020〕12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30. 支持符合條件的電商企業參加省級及以上農產品展銷活動,對展位費和人員費用等按規定給予50%以內的補助。對各縣(市、區)組織開展農村電商產銷對接、直播促銷等活動的,給予每次活動網銷額5%、累計最高10萬元的補助。(皖政辦〔2020〕12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31. 省級電子商務發展專項資金對涉農電商企業、農產品流通企業建設改造與電商發展相關的流通設施設備,給予投資額20%、最高100萬元的補助;對涉農電商企業租用冷凍冷藏相關流通設施設備的,給予租金20%、最高20萬元的補助。(皖政辦〔2020〕12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32. 對建設面積3000平方米以上,且年倉庫貨物交易額500萬美元以上的海外倉,按當年固定資產投入給予5%的一次性支持,單個企業可達200萬元;對租賃公共海外倉、年海外在線銷售額達200萬美元以上,且海外倉年使用費用超過5萬美元的,按照海外倉年使用費用給予10%的資金支持,單個企業可達30萬元。(皖商明電〔2020〕23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33. 推動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大型科研儀器和實驗設施向科技型初創企業開放。對納入省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向社會開放服務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及設施(單臺價格在30萬元及以上、成套價格在100萬元及以上)的管理單位,省按其出租儀器設備年度收入不高于20%的比例給予設備管理單位補助,每個單位補助最高可達500萬元。對租用上述儀器設備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開發的單位,由所在市(縣)按其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不高于20%的比例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單位補助最高可達200萬元。(皖政辦〔2019〕18號,省科技廳,各市、縣人民政府負責) ? 34. 積極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網購保稅進口擴大規模,對通過線上綜合服務平臺且年進口商品在線銷售額達到50萬美元以上的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給予專項資金支持。(皖政辦〔2019〕33號,省商務廳、合肥海關負責) ? 35. 鼓勵各市對省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綜合運輸物流園示范工程重點項目,參照國家相關政策對集裝箱企業、承運航運企業、從事集裝箱重箱代理業務且在省內港口結算裝卸費用的貨代公司、自主開辟集裝箱班輪航線的航運企業實施獎勵。(皖政辦〔2019〕4號,各市政府負責) ? 36. 鼓勵農產品跨境電商發展,對農村電商企業開展農產品上行實現年在線出口交易額5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100萬元以內的分檔獎勵。(皖政辦秘〔2019〕76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37. 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通關)平臺,推動中國(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線上公共服務(通關)平臺覆蓋全省,對服務跨境電子商務企業50家以上、年在線交易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線上公共服務(通關)平臺運維企業給予資金支持,單個平臺可達100萬元。(皖政辦〔2018〕46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合肥市政府負責) ? 38.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面向全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開展報關報驗、物流、退稅、結算、信保、融資等綜合服務或提供代運營等專業服務,對服務跨境電子商務企業30家以上或年在線交易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平臺給予資金支持,單個平臺可達300萬元。(皖政辦〔2018〕46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39. 支持建設第三方跨境支付平臺,對取得中國人民銀行《支付業務許可證》并符合跨境支付標準、在我省開展跨境電子商務結算、年線上結算交易額超過2億美元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給予一次性資金支持,單個支付平臺可達100萬元。(皖政辦〔2018〕46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外匯管理局負責) ? 40. 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建立境內線下體驗店,對營業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經營滿1年、年進口商品在線銷售額超過100萬美元的,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建設資金支持,單個企業可達50萬元。(皖政辦〔2018〕46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41.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建立境外線下體驗店,對營業面積超過500平方米、經營滿1年且年在線交易額超過100萬美元的,按照當年固定資產投入的10%給予一次性建設資金支持,單個企業可達100萬元。(皖政辦〔2018〕46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42. 支持郵政、快遞公司提升跨境公共服務能力,對郵政公司通過合肥國際郵件互換局的跨境電子商務郵件量、快遞公司通過合肥國際快件監管中心的快件量年超過50萬件的,同比每增加1個百分點給予2萬元資金支持,單個公司可達50萬元。(皖政辦〔2018〕46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郵政管理局、中國郵政集團安徽省分公司負責) ? 43. 支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建設用于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的保稅倉,單個保稅倉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且年倉庫貨物交易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給予固定資產投入5%的一次性資金支持,單個企業可達200萬元。(皖政辦〔2018〕46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44. 鼓勵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租賃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保稅倉開展網購保稅進口業務,對年進口商品在線銷售額200萬美元以上、保稅倉年使用費用超過30萬元的,給予實際費用10%的資金支持,單個企業可達20萬元。(皖政辦〔2018〕46號,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負責) ? 45. 鼓勵校企聯合建設跨境電子商務實訓基地,加強跨境電子商務操作技能培訓,鼓勵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技能大賽,對具備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根據其年度培訓人數、培訓合格率、培訓后留在省內就業人數等因素,給予承訓機構可達10萬元資金支持。(皖政辦〔2018〕46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負責) ? 46. 鼓勵行業龍頭和骨干企業基于互聯網平臺開放各類資源,面向公眾提供創新創業服務。對平臺內創業項目年收入總計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的平臺主體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皖政〔2018〕95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