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國家文物局會同公安部組織召開文物安全防范標準編制工作研討會,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出席會議,國家文物局督察司、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治安局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等單位有關專家參加會議。
宋新潮強調,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物安全工作,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對加強文物安全工作提出明確要求。當前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體系,對指導和推動各地加強文物博物館單位安全防范,實施文物平安工程,提升安全防范科技和信息化水平,預防文物違法犯罪活動,具有積極的現實指導意義。
圍繞《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要求》《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安全防范要求》《石窟寺和石刻安全防范要求》三項標準制定,會議展開了深入討論,深刻分析文物安全防范的主要風險和重點區域,研究標準編制工作存在的難點和問題,明確要深入基層開展調研,增強標準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會議要求,要把文物安全防范標準編制工作作為打擊防范文物犯罪專項行動的工作內容,編制工作團隊要加強與有關文物博物館單位和專家的合作,在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廣泛開展調研并征求意見。要集中人力、認真研究、倒排時間,力爭早日出臺,為加強文物安全防范提供有力指導。
與會專家認為,《文物系統博物館安全防范要求》要根據博物館類型和風險等級,針對防范重點和部位分類防范,采取相應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快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提高博物館安全防范能力;《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安全防范要求》要針對古文化遺址、古墓葬防范面積大、防范難度高等特點,制定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特別是對位于荒漠地帶、偏遠山區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要提出切實可行的防范要求;《石窟寺和石刻安全防范要求》要根據石窟寺石刻的分布區域和分布特征,深入開展調研,特別是針對野外、山區分布的中小石窟寺石刻安全風險和防范特點,找準風險點和關鍵環節,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