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作為一個國家公共安全領域比較重要的部分,一直以來都受到格外重視。
近兩年,國家與地方政府陸續發布了多項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的政策,均要求進一步完善學校的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建設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等。這對校園安防建設是極大的促進作用,同時也將進一步拓展校園安防市場空間!
一、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
2017年4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兑庖姟窂娬{,要完善學校安全風險預防體系,健全學校安全風險管控機制,對完善有關學校安全的國家標準體系和認證制度等工作提出要求。
《意見》要求,不斷健全學校安全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標準并予以推廣。根據學校特點,以保護學生健康安全為優先原則,加強重點領域標準的制修訂工作,盡快制定一批強制性國家標準,逐步形成有關學校安全的國家標準體系。建立學校安全事項專項認證及采信推廣機制,對學校使用的關系學生安全的設施設備、教學儀器、建筑材料、體育器械等,按照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和自愿性產品認證規定,做好相關認證工作,嚴格控制產品質量。
《意見》指出,著力建設安全校園環境。學校建設規劃、選址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對地質災害、自然災害、環境污染等因素進行全面評估。要建立健全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保證學校的校舍、場地、教學及生活設施等符合安全質量和標準。校舍建設要嚴格執行國家建筑抗震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有條件建設學校體育館的地方,要按照國家防災避難相關標準建設。
二、教育部等九部門發布《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
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聯合中央綜治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部門,針對學生欺凌問題聯合發布《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從有效預防、依法處置、形成合力3個方面,對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與以往不同,《意見》提出了非常具體的舉措,如"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及產生的原因""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推進校園及周邊地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應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轉入專門學校就讀""依法追究其監護人的法律責任"等。
《意見》特別強調了早期發現的重要性,"重點監控學校周邊、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動態研判,對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控。"
《意見》要求強化學校周邊綜合治理。各級綜治組織要加大新形勢下群防群治工作力度,實現人防物防技防在基層綜治中心的深度融合,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做好校園周邊地區安全防范工作。要依托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系統,整合各有關部門信息資源,發揮青少年犯罪信息數據庫作用,加強對重點青少年群體的動態研判。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地區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作為公共安全視頻監控建設聯網應用示范工作的重要內容,推進校園及周邊地區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全覆蓋,加大視頻圖像集成應用力度,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控。把學校周邊作為社會治安重點地區排查整治工作的重點,加強組織部署和檢查考核。要對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健全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規定>的通知》要求,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權制等方式進行綜治領導責任督導和追究。公安機關要在治安情況復雜、問題較多的學校周邊設置警務室或治安崗亭,密切與學校的溝通協作,積極配合學校排查發現學生欺凌和暴力隱患苗頭,并及時預防處置。要加強學生上下學重要時段、學生途經重點路段的巡邏防控和治安盤查,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欺凌和暴力問題,要采取相應防范措施并通知學校和家長,及時干預,震懾犯罪。
三、教育部發布《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
為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長效機制,有效預防中小學生欺凌行為發生,經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2017年11月22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明確了積極有效預防學生欺凌的措施。一是學校加強教育。各中小學校通過每學期開學時集中開展教育、在道德與法治等課程中專門設置教學模塊等方式,定期對中小學生進行學生欺凌防治專題教育。二是開展家長培訓。通過組織學?;蛏鐓^定期開展專題培訓課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落實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三是強化學校管理。加快推進校園視頻監控系統、緊急報警裝置等建設,建立健全防治學生欺凌工作各項規章制度,學校根據實際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四是定期開展排查。通過委托專業第三方機構或組織學校開展等方式,定期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四、公安部、教育部召開全國校園安全工作經驗交流會
2019年5月17日,公安部、教育部召開全國校園安全工作經驗交流會。會上公安部對校園安全防范建設提出要求,2019年年底前,要推動實現三個百分之百的工作目標:即中小學封閉化管理達到100%,一鍵式緊急報警、視頻監控系統與屬地公安機關聯網率達到100%,城市中小學專職保安員配備率達到100%。
會議指出,當前校園安全工作仍存在著不少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比如,部分校園"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設存在短板,安全管理制度執行不嚴。公安部、教育部對校園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有明確要求,但一些地方沒有認真貫徹落實,安防設施配備不全、安保人員數量不足、素質不高。據統計,目前全國尚有20%的校園未配齊保安員,40%的校園安全防范系統建設未達到國家標準要求。一些校園周邊安全隱患突出,巡邏防控常態機制落實不到位。有的學校周邊環境較為復雜,治安、交通問題屢治屢犯。有的學校周邊"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落實不夠、堅持不好。
此外,一些學校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夠深入細致,校園安全風險預警能力不強。學生法制安全教育和培訓演練不到位,自我保護能力和遵紀守法意識不強。有的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學生應對突發侵害時緊急逃生和避險能力不強。
"近年來一些地方校園欺凌事件頻發,反映出安全教育常態化、實效化有待進一步提升。"
會議指出,"人防"是校園安全防范中最重要、最基礎的防范手段。公安機關要會同教育部門督促指導學校、幼兒園嚴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有關規定配備保衛人員、專職門衛和保安員,進一步加強保衛機構和保衛隊伍建設,加強安保技能訓練,不斷提高其素質能力,確保校園保衛力量真正管事管用。
同時,目前各地校園物防技防設施達標情況還不盡如人意。孫力軍說,今年公安部正在會同教育部組織開展國家標準修訂工作,進一步提升的強制效力。各地要在貫徹實施國家標準的基礎上,針對性健全完善本地校園安防設施建設規范,對標對表推進達標工作。
在加強校園安全防范制度建設方面,會議要求,公安機關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健全完善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管住關鍵環節,重點強化門衛安全管理和上下學校園門口教職員工值守制度,確保安全防范工作有章可循,有跡可查,確保各項制度和措施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要會同教育等部門按照有關法規和規范標準要求,定期對校園安防設施建設、安全管理制度、安保機制等進行排查檢查,逐一列出隱患清單,明確整改要求、整改時限,切實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過、問題不解決不放過。
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要求,強化風險預警防范,把涉校矛盾風險解決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
會議指出,要結合社會治安和校園安保新情況、新特點,科學整合警力資源,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依托智能感知手段構建信息化、智能化、精準化的校園警務模式,切實增強防控主動權,著力打造讓廣大師生家長安心放心的校園周邊安全"示范區"。
會議要求要強化重點巡防機制。長期堅持、不斷加強以公安民警為主導,協輔警、學校保衛干部、保安員、教職員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參與的"護學崗"建設,建立地市統一規劃、區縣推進實施、屬地具體執行的工作機制,加強巡邏守護。特別要進一步優化上、下學重點時段、重點路段"高峰勤務"機制,將學校作為重點目標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體系,增加巡邏密度和頻次,切實保護學生兒童安全。要強化校園警務室建設。充分發揮警務室民警聯系校園、指導安防的橋梁紐帶作用,創新理念模式,推廣移動警務、微警務和"互聯網+校園安防管理"應用,提高校園安防工作效能,使校園警務室真正成為警校聯動的"金名片",成為校園安全的"穩定器"和廣大師生的"定心丸"。
在校園周邊秩序整治方面,會議要求,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組織警力對校園周邊"城中村"、外來人口聚居區和出租房屋、中小旅店、歌舞廳、網吧等重點場所、部位實行滾動排查、重點整治,切實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根據校園周邊交通狀況,科學規劃道路和標識設施,確保學校門口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會議還要求強化風險預警防范。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做到關口前移、重心下傾、源頭治理,會同有關部門和基層組織落實排查發現、及時化解、提前處置工作機制,切實把涉校矛盾風險解決在萌芽狀態和初始階段。要大力加快公安大數據建設,充分運用科技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數據管理平臺,完善數據搜集、動態監測和分析機制,建立預警模型,逐步實現校園風險隱患智能感知、及時預警、即時響應、迅速處置。
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表示,對因責任不落實,安保措施不到位而發生涉校惡性刑事案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嚴肅倒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公安部還要求,各級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要會同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等部門,緊緊圍繞學校"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設、校園周邊環境、食品衛生安全、校車管理、師生法制安全宣傳教育等重點領域和工作開展經常性的聯合督導檢查,及時發現整改問題。要充分發揮教育督導機制的作用,將督導檢查結果作為評價政府教育工作和學校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內容,對工作有力、成效明顯的,要大力予以表彰;對工作推進緩慢、安全隱患和問題較多的地區,要予以約談、掛牌整改。
要深入推動安全教育進學校進課堂,主動配合教育部門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多種載體開展宣傳教育,構建新型校園安全教育模式。要選派優秀民警加強法制教育,加強對法制輔導員的系統培訓和考核,不斷提高其業務能力。要協助學校全面加強教職員工特別是班主任的安全防范專題培訓,切實提高教職員工第一時間參與應對處置突發案事件的能力。
五、四部委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
《方案》明確要求,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下稱供餐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部門管理監督責任,聚焦校園食品安全突出問題、薄弱環節,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礎、補齊短板、提升水平,嚴防嚴管嚴控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遏制發生群體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在重點任務推進中,《方案》明確全面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等智慧管理模式。全面推行供餐單位"明廚亮灶"。積極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強化供餐單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充分運用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原料溯源把關、設施設備管控、人員行為糾偏等的智能化水平,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
其中在全面推行學校食堂"明廚亮灶"中,大力推進學校食堂"明廚亮灶",通過將視頻信息接入學?;蚪逃块T網頁、APP以及第三方平臺等方式,實現"互聯網+明廚亮灶"。學校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要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隨機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及時發現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鼓勵學生家長借助"互聯網+明廚亮灶",參與學校食堂的監督。推動學校安裝使用校園食安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