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管委)、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公安廳(局)、生態環境廳(局)、市場監管局(廳、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園林綠化局、水務局,天津市城市管理委、水務局,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水務局,重慶市城市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局、公安局、生態環境局、市場監管局: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發改環資〔2019〕1696號)部署要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方案》,現印發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2020年7月22日
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部署要求,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現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創建目標
綠色社區創建行動以廣大城市社區為創建對象,即各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所轄空間區域。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要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社區設計、建設、管理和服務等活動的全過程,以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方式,推進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的向往。通過綠色社區創建行動,使生態文明理念在社區進一步深入人心,推動社區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
到2022年,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取得顯著成效,力爭全國60%以上的城市社區參與創建行動并達到創建要求,基本實現社區人居環境整潔、舒適、安全、美麗的目標。
二、創建內容
(一)建立健全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機制。綠色社區創建要與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居民自治機制建設、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有機結合。堅持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理念,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領導作用和社區居民委員會主體作用,統籌協調業主委員會、社區內的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共同參與綠色社區創建。搭建溝通議事平臺,利用"互聯網+共建共治共享"等線上線下手段,開展多種形式基層協商,實現決策共謀、發展共建、建設共管、效果共評、成果共享。推動城市管理進社區。推動設計師、工程師進社區,輔導居民謀劃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方案,有效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生活垃圾分類、節能節水、環境綠化等工作。
(二)推進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結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維護等工作為抓手,積極改造提升社區供水、排水、供電、弱電、道路、供氣、消防、生活垃圾分類等基礎設施,在改造中采用節能照明、節水器具等綠色產品、材料。綜合治理社區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損等安全隱患,暢通消防、救護等生命通道。加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力度,提高既有建筑綠色化水平。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完善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設施。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舉措推進海綿化改造和建設,結合本地區地形地貌進行豎向設計,逐步減少硬質鋪裝場地,避免和解決內澇積水問題。
(三)營造社區宜居環境。因地制宜開展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整治小區及周邊綠化、照明等環境,推動適老化改造和無障礙設施建設。合理布局和建設各類社區綠地,增加蔭下公共活動場所、小型運動場地和健身設施。合理配建停車及充電設施,優化停車管理。進一步規范管線設置,實施架空線規整(入地),加強噪聲治理,提升社區宜居水平。針對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問題,加快社區服務設施建設,補齊在衛生防疫、社區服務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結合綠色社區創建,探索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
(四)提高社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進社區市政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統智能化建設。搭建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集成不同部門各類業務信息系統。整合社區安保、車輛、公共設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記等數據信息。推動門禁管理、停車管理、公共活動區域監測、公共服務設施監管等領域智能化升級。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大力發展線上線下社區服務。
(五)培育社區綠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區宣傳教育制度,加強培訓,完善宣傳場所及設施設置。運用社區論壇和"兩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發布綠色社區創建活動信息,開展綠色生活主題宣傳教育,使生態文明理念扎根社區。依托社區內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開展"小手拉大手"等生態環保知識普及和社會實踐活動,帶動社區居民積極參與。貫徹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編制發布社區綠色生活行為公約,倡導居民選擇綠色生活方式,節約資源、開展綠色消費和綠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區綠色文化。加強社區相關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古樹名木等歷史文化保護,展現社區特色,延續歷史文脈。
三、組織實施
(一)建立工作機制。綠色社區創建行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公安部、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等單位參與。全國層面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及時溝通相關工作情況。各地有關部門要把綠色社區創建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部門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破解難題,統籌推進綠色社區創建。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做好綠色社區創建行動的牽頭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扎實開展調查研究,按照統籌規劃、分步推進、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合理安排創建目標和時序,科學制定本地區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實施方案。各省(區、市)制定的實施方案,要于2020年8月底前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城市社區結合創建行動,開展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推動基礎設施綠色化,營造宜居環境、培育綠色文化。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市縣綠色社區創建工作的指導。
(三)抓好示范引領。各地要建立激勵先進機制,優先安排居民創建意愿強、積極性高、有工作基礎的社區開展創建,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要及時總結和推廣綠色社區創建行動中的經驗做法,建設一批綠色社區創建行動示范教育基地,以點帶面,逐步推開創建活動。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開展綠色社區創建。
(四)做好評估總結。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綠色社區創建行動開展情況和實施效果進行年度評估,總結創建進展成效,于每年11月30日前將年度總結評估報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四、保障措施
(一)統籌相關政策予以支持。各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與財政部門溝通,爭取資金支持。各地應統籌用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綠色建筑、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海綿城市建設、智慧城市建設等涉及住宅小區的各類資金,推進綠色社區創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鼓勵和引導政策性銀行、開發性銀行和商業銀行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參與綠色社區創建的企業和項目提供信貸支持。通過政府采購、新增設施有償使用、落實資產權益等方式,吸引各類專業機構等社會力量,投資參與綠色社區創建中各類設施的設計、改造、運營。
(二)強化技術支撐。各地在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中,應積極選用經濟適用、綠色環保的技術、工藝、材料、產品。要因地制宜加強綠色環保工藝技術的集成和創新,加大綠色環保材料產品的研發和推廣應用力度。根據創建工作需要,立足當地實際,制訂綠色社區建設標準和指標體系。
(三)加強宣傳動員。各地要加大綠色社區創建行動的宣傳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導,宣傳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及其成效,營造良好輿論氛圍。要動員志愿者、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形成各具特色的綠色社區創建模式。對綠色社區創建行動中涌現的優秀單位、個人和做法,要通過多種方式予以表揚鼓勵。
附件:綠色社區創建標準(試行)
內 容 | 創建標準 | |
建立健全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機制 | 1 | 堅持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理念,各主體共同參與社區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工作 |
2 | 搭建溝通議事平臺,利用“互聯網+共建共治共享”等線上線下手段,開展多種形式基層協商 | |
3 | 設計師、工程師進社區,輔導居民有效謀劃人居環境建設和整治方案 | |
推進社區 基礎設施 綠色化 | 4 | 社區各類基礎設施比較完善 |
5 | 開展了社區道路綜合治理、海綿化改造和建設,生活垃圾分類居民小區全覆蓋 | |
6 | 在基礎設施改造建設中落實經濟適用、綠色環保的理念 | |
營造社區 宜居環境 | 7 | 社區綠地布局合理,有公共活動空間和設施 |
8 | 社區停車秩序規范,無占壓消防、救護等生命通道的情況 | |
9 | 公共空間開展了適老化改造和無障礙設施建設 | |
10 | 對噪聲擾民等問題進行了有效治理 | |
提高社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 11 | 建設了智能化安防系統 |
12 | 物業管理覆蓋面不低于30% | |
培育社區 綠色文化 | 13 | 社區有固定宣傳場所和設施,能定期發布創建信息 |
14 | 對社區工作者、物業服務從業者等相關人員定期開展培訓 | |
15 | 發布了社區居民綠色生活行為公約 | |
16 | 社區相關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古樹名木等歷史文化資源得到有效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