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印發《哈爾濱市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范管理、統籌推進哈爾濱市公共視頻監控系統建設。
《辦法》填補了哈爾濱市在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領域的制度空白,遵循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籌建設、整合共享、合理適度、合法利用、安全可控的原則,從規劃、建設、使用、維護、監督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明確系統的建設主體、運維主體、使用主體和監督主體,以及各方面的職責和義務,規范對系統管理的場所和部位要求,強化系統的安全保密和違規處罰,確保系統的安全和有效等方面,對全市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做出具體規定,有助于全面提升哈爾濱市公共視頻監控建設整體水平。
12處建設區域
《辦法》提出了應當建設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區域場所重點部位:
(一)城市主要出入口、干道、道路交叉口、重要道路節點、要害部位、案件高發區域、城市廣場、農村出入口、治安復雜場所等區域;
(二)機場、港口、碼頭、火車站、公共交通站場站點、隧道、大型橋梁、人行天橋、地下人行通道等城市交通的重要部位;
(三)地鐵、公共汽車、長途客運汽車、客輪等公共交通工具;
(四)加油站、成品油倉庫、城市供排水、電力、燃氣設施、大型能源動力、水利設施的重要部位;
(五)重要江河堤防、水庫、人工湖、重點防洪排澇區域的重要部位;
(六)學校、幼兒園、醫院、博物館、展覽館、紀念館、體育場館、大型圖書館的重要部位;
(七)公園、風景名勝區、旅游度假區、城市風光帶等公眾聚集場所的重要部位,住宅小區、公共停車場的重要部位;
(八)旅 (賓)館、酒店、娛樂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大中型商業場所、舊貨交易市場、典當行的重要部位;
(九)金、銀等貴重金屬或珠寶的經營場所,有價證券、票據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場所,金融機構的營業場所、金庫、運鈔車或其他集中存放大額現金、貴重物品的重要部位;
(十)通訊、郵政、新聞、科研等重要單位和文物保護單位的重要部位;
(十一)大型物資儲備單位及研制、生產、銷售、儲存危險物品單位的重要部位;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場所、區域和部位。
7處禁建范圍
醫院病房、診療治療場所、集體宿舍、旅 (賓)館與酒店客房、浴室、更衣室、衛生間等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場所和區域,禁止配備、安裝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
《辦法》具體內容
《辦法》共5章36條,主要內容為
總則(共6條)對制定依據和目的、全市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項目范圍定義、總體原則、職責分工等四個方面做出規定;
規劃與建設(共13條)對全市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規劃、建設、管理,包括:建設主體、建設范圍、禁建范圍、建設維護、明確標識、同步建設、互通互聯、技術資質、標準規范、竣工驗收、建設資料管理、備案登記、改建拆除等環節做出規定;
應用、維護與監督(共13條)對全市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的應用運營、使用權限、使用規定、維護主體、維護人員、管理規定、信息采集標準、信息保護要求、信息管理制度、傳輸網絡要求、故障恢復、禁止行為、監督檢查等方面做出規定;
法律責任(共3條)對全市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的法律責任做出規定;
附則(共1條)規定生效日期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