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教育部網站發布了《全國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指南(中小學)》的通知,教育部為指導中小學依法治校和示范校創建,研究制定了《全國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指南(中小學)》。
《指南》提出學校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有效預防和處理安全事故,充分保障校園安全。
其中安全管理制度要完備,學校場地、建筑、設施設備、食堂等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或規定,定期排查安全隱患。學校健全并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明確。學校有領導和人員負責安全工作,學校按標準配備安保人員,有關人員了解學校安全的常見問題、常用法律法規規章、常見事故的防范措施及處置辦法。
安全風險防控體系要健全,健全學校安全教育機制,根據學生的身心特點和認知能力,有針對性地開展安全專題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演練。健全學校安全事故預防與處置機制,構建學校安全風險管理體系,有應對安全風險、自然災害、突發事件的預案,建立有效警校聯動機制完備,可及時妥當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學生在校期間,對校園實行封閉化管理,并根據條件在校門口設置硬質防沖撞設施,阻止人員、車輛等非法進入校園。
學校處理安全事故依法妥當,有效防止發生嚴重的學校責任事故;發生安全事故的,能夠積極借助政府部門、社會力量、專業組織等妥善處理,及時處置、依法打擊“校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