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關于印發<2019 年第一批工程建設協會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協字[2019]12 號)的要求,由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承擔《公路無人機系統通用作業技術標準》(以下簡稱“標準”)的制定工作。
一、標準名稱
《公路無人機系統通用作業技術標準》
二、標準制定背景
本標準適用于公路無人機系統作業支撐平臺和數據應用平臺的建設與應用,指導應用于勘察設計、建設養護、路政執法、路網監測和應急處置等不同作業場景的無人機或無人機群的作業準備和作業要求,以及公路無人機系統作業支持平臺和數據應用平臺的技術要求。
公路無人機系統開展的通用作業屬于經營性活動時,應按照《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經營性飛行活動管理辦法(暫行)》(2018)的規定執行。
公路無人機系統通用作業技術標準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規定。
三、標準主要內容
規范公路無人機系統在不同作業場景下的作業技術要求,提高公路無人機系統通用作業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水平,實現公路無人機系統飛行平臺與作業支撐平臺、數據應用平臺間的自主協同應用,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分為 5 章。主要內容包括:1 總則、2 術語、3 系統作業操作要求、4 作業支撐平臺技術要求、5 數據應用平臺技術要求。
本標準是基于通用的工程建設理論及原則編制,適用于本標準提出的應用條件。對于某些特定專項應用條件,使用本標準相關條文時,應對適用性及有效性進行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