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著人工智能熱潮的推進,智能硬件發展開始朝小型化、低成本方向轉變,無人機制造業發展迎來多重利好。但與此同時,在民用無人機快速普及的過程中,因為監管的缺失也引發一系列隱患。在機遇與挑戰并存的背景下,我國無人機政策發布也是發展與監管并舉。此前,我們已經總結并了解了上半年的無人機新政,接下來我們再看看近期新出臺的一批政策:
河北省規范促進植保無人機推廣應用
7月15日,河北省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到要實施實施綠色高端現代農機推進工程,積極發展農用航空,規范促進植保無人機推廣應用。
江蘇省植保無人機試點縣擴大到76個
7月17日消息,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江蘇省財政廳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對相關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其中,根據各地植保無人機補貼試點調查摸底情況,決定2020年植保無人機試點縣(市、區)擴大到76個。
人社部發布無人裝調檢修工就業報告
8月27日,人社部發布了《新職業——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就業景氣現狀分析報告》,報告顯示,目前我國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呈現出高度年輕化趨勢;從新職業地域分布來看,無人機裝調檢修工重要集中在華南、華東和華北三個地區;新職業從業人員主要學歷處于大專及以下;新職業薪資普遍高于當地平均薪資,75%的新職業人員薪資是當地平均工資的1-3倍。
商務部和科技部將無人機技術新增為限制級
8月28日,我國商務部會同科技部一起調整發布了《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其中有關無人機的相關技術被新增為限制級。根據《目錄》第39條明文規定,限制出口技術包括自主導航、自適應控制、感知與規避、高可靠通信、適航及空域管理等關鍵技術;制造中所涉及的各種傳感器關鍵技術;以及電磁干擾射線槍等反無人機技術。
工信部征求民用無人機無線電管理暫行辦法意見
9月份,為加強民用無人機無線電管理相關工作,有效維護空中電波秩序,工信部無線電管理局組織起草了《民用無人機無線電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據悉,《意見稿》從民用無人機無線電頻率、臺(站)管理;無線電發射設備管理;使用要求和監督檢查等幾方面提出暫行辦法。
民航局新修訂《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
10月份,中國民航局啟動了《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全面修訂工作,新修訂的《規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明確了使用民用無人機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的許可規定,完善了市場監管要求相關內容。同時,堅持審慎包容與分類監管原則,扶持無人機在通用航空領域的應用,促進相關產業安全、有序、健康發展。
民航局發布首批民用無人機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
10月23日,在經過預審、答辯和實地考察三個環節的綜合論證后,由民航局批準的首批共13個民用無人機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正式公布。從名單來看,13個試驗基地主要集中在華東地區,目標定位為綜合應用拓展的居多。主要涉及省市包括了上海、浙江、四川、江蘇、河南、天津、北京、陜西、遼寧、山東、安徽、江西以及廣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