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信部等13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快發展數字經濟15大新業態新模式重點方向提出19項創新支持政策?!兑庖姟芬?,以重大項目為抓手創造新的需求,培育新的就業形態,帶動多元投資,形成強大國內市場。
四大方面明確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內容
疫情期間,數字經濟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為推動數字經濟快速發展,《意見》從4方面明確了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內容。
一是激活消費新市場。要積極探索線上服務新模式,大力發展在線教育、互聯網醫療、線上辦公和數字化治理。
二是壯大實體經濟新動能。要建設跨產業的信息融通平臺,降低數字化轉型難度,打造跨越物理邊界的“虛擬”產業園和產業集群,發展無人經濟,支持建設自動駕駛、自動裝卸堆存、無人配送等技術應用基礎設施。
三是鼓勵發展個體經濟。要支持自主就業,大力發展微經濟,鼓勵“副業創新”和多點執業,完善就業人員勞動權益保護、保費繳納、薪酬等政策制度,支持建立靈活就業、“共享用工”服務平臺,提供線上職業培訓、靈活就業供需對接等就業服務。
四是創造生產要素供給新方式。要鼓勵共享出行等領域產品智能化升級和商業模式創新和共享發展經濟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制度,發展共享生活、共享生產、共享生產資料、數據要素流通等共享新模式。
四大原則和措施保障各項工作落地實施
為進一步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意見》強調,要加打破慣性思維,創新治理理念,建立包容審慎的新業態新模式治理規則;加快轉型升級,拓展融合深度,深入推進各行業各領域數字化轉型;激發市場活力,營造鼓勵就業模式創新的政策氛圍,支持大眾基于互聯網平臺開展微創新;提升要素效率,大力推進實物生產資料數字化,激活數字化對實物生產資料倍增作用。
為保障發展數字經濟的各項舉措落地,《意見》提出要持續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政策聯動和各部門協同配合;要釋放改革活力,優化營商環境,降低發展成本;要包容審慎監管,健全觸發式監管機制,構建各類主體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體系,強化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要積極營造良好氛圍,發揮各類主體創造潛力。
以下為《意見》全文↓↓↓
關于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
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
發改高技〔2020〕115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有關部門: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數字經濟發展,先后出臺實施“互聯網+”行動和大數據戰略等一系列重大舉措,加快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發展,推動經濟社會數字化轉型。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數字經濟助推經濟發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增強了我國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特別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中,數字經濟發揮了不可替代的積極作用,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引擎。為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部署,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激活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推動高質量發展,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實施數字經濟戰略。把支持線上線下融合的新業態新模式作為經濟轉型和促進改革創新的重要突破口,打破傳統慣性思維。從問題出發深化改革、加強制度供給,更有效發揮數字化創新對實體經濟提質增效的帶動作用,推動“互聯網+”和大數據、平臺經濟等邁向新階段。以重大項目為抓手創造新的需求,培育新的就業形態,帶動多元投資,形成強大國內市場,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動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發展原則
——打破慣性思維,創新治理理念。以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涌現的線上服務新模式發展為契機,打破傳統業態按區域、按行業治理的慣性思維,探索觸發式監管機制,建立包容審慎的新業態新模式治理規則。
——加快轉型升級,拓展融合深度。深入推進各行業各領域數字化轉型,著力提升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能力和平臺“賦能”水平,推進普惠性“上云用數賦智”服務,增強轉型能力供給,促進企業聯動轉型、跨界合作,培育數字化新生態,提高轉型效益。
——激發市場活力,開辟發展空間。營造鼓勵就業模式創新的政策氛圍,支持大眾基于互聯網平臺開展微創新,探索對創造性勞動給予合理分成,降低創業風險,激活全社會創新創業創富積極性。
——提升要素效率,暢通經濟循環。探索生產資料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改革,大力推進實物生產資料數字化,促進生產資料共享,促進數據要素流通,引導增值開發應用,激活數字化對實物生產資料倍增作用,提升全要素生產率。
三、積極探索線上服務新模式,激活消費新市場
(一)大力發展融合化在線教育。構建線上線下教育常態化融合發展機制,形成良性互動格局。允許購買并適當使用符合條件的社會化、市場化優秀在線課程資源,探索納入部分教育階段的日常教學體系,并在部分學校先行先試。鼓勵加大投入和教師培訓力度,試點開展基于線上智能環境的課堂教學、深化普及“三個課堂”應用等。完善在線教育知識產權保護、內容監管、市場準入等制度規范,形成高質量線上教育資源供給。(教育部牽頭負責)
(二)積極發展互聯網醫療。以互聯網優化就醫體驗,打造健康消費新生態。進一步加強智慧醫院建設,推進線上預約檢查檢驗。探索檢查結果、線上處方信息等互認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患者主導的醫療數據共享方式和制度。探索完善線上醫療糾紛處理辦法。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醫療服務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規范推廣慢性病互聯網復診、遠程醫療、互聯網健康咨詢等模式。支持平臺在就醫、健康管理、養老養生等領域協同發展,培養健康消費習慣。(國家衛生健康委、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鼓勵發展便捷化線上辦公。打造“隨時隨地”的在線辦公環境,在部分行業領域形成對線下模式的常態化補充。支持遠程辦公應用推廣和安全可靠的線上辦公工具研發,滿足日常性多方協同工作、異地協同辦公需求,有效支撐工作效率提升、業務協同模式創新和業務組織方式變革。推動完善電子合同、電子發票、電子印章、電子簽名、電子認證等數字應用的基礎設施,為在線辦公提供有效支撐。(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商務部、國家保密局、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不斷提升數字化治理水平。促進形成政企多方參與、高效聯動、信息共享的現代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結合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建設,健全政府社會協同共治機制,構建政企數字供應鏈,以數據流引領帶動物資流、技術流、人才流、資金流,有力支撐城市應急、治理和服務。支持民間資本參與水電路網等城市設施智慧化改造。結合國家區域發展戰略及生產力布局,加快推進5G、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完善智慧城市聯網應用標準,推進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成渝等區域一體化數字治理和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負責)
四、加快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壯大實體經濟新動能
(五)培育產業平臺化發展生態。著力發揮互聯網平臺對傳統產業的賦能和效益倍增作用,打造形成數字經濟新實體。開展重大工程布局,支持傳統龍頭企業、互聯網企業打造平臺生態,提供信息撮合、交易服務和物流配送等綜合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在有效防范風險的前提下,依法依規為平臺提供金融服務。建設跨產業的信息融通平臺,促進農業全流程、全產業鏈線上一體化發展。支持工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推廣,發揮已建平臺作用,為企業提供數字化轉型支撐、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務。發展服務衍生制造,鼓勵電子商務、轉型服務等行業企業向制造環節拓展業務。大力發展眾包、云外包、平臺分包等新模式。(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牽頭,交通運輸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快傳統企業數字化轉型步伐。助力降低數字化轉型難度,發展線上線下融合的業務發展模式,提升企業發展活力。組織數字化轉型伙伴行動,建立政府-金融機構-平臺-中小微企業聯動機制,發展普惠性“上云用數賦智”。鼓勵各類平臺、機構對中小微企業實行一定的服務費用減免。培育一批數字化服務企業和創新應用企業,發揮引領帶動作用。組織面向數字化轉型基礎軟件、技術、算法等聯合攻關。鼓勵發展開源社區,支持開放軟件源代碼、硬件設計和應用服務。(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農業農村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打造跨越物理邊界的“虛擬”產業園和產業集群。實現產業供需調配和精準對接,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實施數字經濟新業態培育行動,支持建設數字供應鏈,推動訂單、產能、渠道等信息共享。支持具有產業鏈、供應鏈帶動能力的核心企業打造產業“數據中臺”,以信息流促進上下游、產供銷協同聯動,保產業鏈供應鏈穩定,發展產業服務化新生態。支持出口園區和基地創新數字服務出口新業態新模式,大力發展數字貿易。(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發展基于新技術的“無人經濟”。充分發揮智能應用的作用,促進生產、流通、服務降本增效。支持建設智能工廠,實現生產過程透明化、生產現場智能化、工廠運營管理現代化。發展智慧農業,支持適應不同作物和環境的智能農機研發應用。支持建設自動駕駛、自動裝卸堆存、無人配送等技術應用基礎設施。發展危險作業機器人,滿足惡劣條件應用需求。試點探索完善智能公共服務新業態涉及的交通、食品等領域安全發展政策標準。(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交通運輸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鼓勵發展新個體經濟,開辟消費和就業新空間
(九)積極培育新個體,支持自主就業。進一步降低個體經營者線上創業就業成本,提供多樣化的就業機會。支持微商電商、網絡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鼓勵發展基于知識傳播、經驗分享的創新平臺。鼓勵商業銀行推廣線上線下融合的信貸服務,合理降低個體工商戶融資成本。通過網絡平臺開展經營活動的經營者,可使用網絡經營場所登記個體工商戶。引導互聯網平臺企業降低個體經營者使用互聯網平臺交易涉及的服務費,吸引更多個體經營者線上經營創業。加強新業態新模式就業統計監測研究。(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銀保監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大力發展微經濟,鼓勵“副業創新”。著力激發各類主體的創新動力和創造活力,打造兼職就業、副業創業等多種形式蓬勃發展格局。支持線上多樣化社交、短視頻平臺有序發展,鼓勵微創新、微應用、微產品、微電影等萬眾創新。引導“宅經濟”合理發展,促進線上直播等服務新方式規范健康發展。探索運用區塊鏈技術完善多元價值傳遞和貢獻分配體系。實施新業態成長計劃,建立微經濟等新業態成長型企業名錄,及時跟蹤推動解決企業的政策堵點。(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強化靈活就業勞動權益保障,探索多點執業。探索適應跨平臺、多雇主間靈活就業的權益保障、社會保障等政策。完善靈活就業人員勞動權益保護、保費繳納、薪酬等政策制度,明確平臺企業在勞動者權益保障方面的相應責任,保障勞動者的基本報酬權、休息權和職業安全,明確參與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探索完善與個人職業發展相適應的醫療、教育等行業多點執業新模式。結合雙創示范基地建設,支持建立靈活就業、“共享用工”服務平臺,提供線上職業培訓、靈活就業供需對接等就業服務。推進失業保險金的線上便利化申領,方便群眾辦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醫保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培育發展共享經濟新業態,創造生產要素供給新方式
(十二)拓展共享生活新空間。推動形成高質量的生活服務要素供給新體系。鼓勵共享出行、餐飲外賣、團購、在線購藥、共享住宿、文化旅游等領域產品智能化升級和商業模式創新,發展生活消費新方式,培育線上高端品牌。推動旅游景區建設數字化體驗產品,豐富游客體驗內容。擴大電子商務進農村覆蓋面,促進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鼓勵康養服務范圍向農村延伸,培育農村消費新業態。完善具有公共服務屬性的共享產品相關標準,優化布局,規范行業發展。(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國家衛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打造共享生產新動力。推動形成高質量的生產服務要素供給新體系。鼓勵企業開放平臺資源,共享實驗驗證環境、仿真模擬等技術平臺,充分挖掘閑置存量資源的應用潛力。鼓勵公有云資源共享,引導企業將生產流程等向云上遷移,提高云資源利用率。鼓勵制造業企業探索共享制造的商業模式和適用場景,促進生產設備、農用機械、建筑施工機械等生產工具共享。(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探索生產資料共享新模式。健全完善“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生產資料管理新制度。取消各種不合理的限制,暢通共享經濟合作機制,鼓勵各類所有制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法人主體生產資料共享。依托互聯網、云計算等技術,盤活空余云平臺、開發工具、車間廠房等閑置資源,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各類企業作為平等獨立的市場主體,按市場化原則、商業化方式自主推進生產資料共享,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務院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激發數據要素流通新活力。推動構建數據要素有序流通、高效利用的新機制。依托國家數據共享和開放平臺體系,推動人口、交通、通信、衛生健康等公共數據資源安全共享開放。在修訂稅收征收管理法的基礎上,健全適應數據要素特點的稅收征收管理制度。加快全國一體化大數據中心體系建設,建立完善跨部門、跨區域的數據資源流通應用機制,強化數據安全保障能力,優化數據要素流通環境。(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交通運輸部、稅務總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保障措施
(十六)持續加強統籌協調。要打破慣性思維,拿出硬招、實招、新招,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要加強統籌協調,強化政策聯動和各部門協同配合,形成促進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的合力。要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具體目標和任務,積極主動、大膽探索,全面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
(十七)有效釋放改革活力。要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要加快在知識產權保護、普惠金融支持等方面持續深化改革,降低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發展成本。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等要重點發揮先行示范作用,率先探索改革舉措,形成輻射帶動效應。
(十八)堅持包容審慎監管。要探索創新監管模式,積極鼓勵創新,健全觸發式監管機制,構建各類主體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體系。要及時修訂完善監管政策制度,為新業態新模式發展留足空間。要堅守安全和質量底線,強化安全監測和風險評估,對于侵犯他人合法權益、違背公平競爭秩序等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打擊。
(十九)積極營造良好氛圍。要認真抓好相關政策出臺、解讀和宣傳,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預期,激發市場創新活力。要及時總結宣傳發展新業態新模式的好做法、好經驗,充分調動社會各界推動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的積極性,發揮各類主體創造潛力,增強廣大群眾參與感、獲得感和幸福感,凝聚廣泛共識。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資?委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