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加強安徽省安防行業(以下統稱行業)質量監管工作,強化行業自律,提高業內企業產品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組織、協調、監督行業企業的質量檢查工作;行業企業應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協會組織開展的質量檢查工作。
第三條 協會組織業內職業道德好、專業素質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業內專家和秘書處工作人員組成質量檢查組,對會員單位進行不定期的隨機質量抽查;對違反行業自律公約行為的業內企業進行重點質量檢查;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給行業信譽造成嚴重損害的業內企業,配合國家或地方的相關質檢機構或事故調查組開展重點質量調查。
第四條 質量檢查組的檢查人員在檢查工作中有權查閱、記錄、復印被查企業與質量有關的文件資料,有權向被查企業有關人員進行詢問。但檢查人員如與被查企業及其客戶存有利害關系時,應當實行回避;檢查人員對檢查中了解的被查企業及其客戶的有關情況應當保密,不得用于與檢查無關的任何用途,不得泄露給與檢查無關的任何人員。
第五條 質量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行業企業遵循國家和行業的法律、法規、技術質量標準和行約的情況,行業企業內部質量控制情況,行業企業的職業道德情況以及檢查人員認為需要檢查的其他內容。
第六條 非特殊情況下,質量檢查組應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被查企業,并組織現場檢查,必要時可根據需要調閱被查企業有關資料進行非現場檢查。
第七條 檢查小組對發現的問題應與被查企業進行充分溝通、交流和討論,并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完成檢查工作后應編寫報告,并征求被查企業的意見;被查企業對報告如有異議,應于收到報告后15個工作日內向協會提交申述意見。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檢查工作開展情況、發現的問題、改進建議等。
第八條 對檢查中發現的一般性問題,協會向被查企業發出提示函,提請改進;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問題較多且性質較為嚴重的,協會向被查企業發出警示函,提請整改并來年復查;對于檢查中出現故意出具虛假質量檢查報告、拒絕或阻撓檢查工作、拒不按要求改進嚴重錯誤等情形的被查企業,協會將進行行業內部通報批評、通過協會媒體網站和其他社會媒介進行公示、向國家相關政府部門通報等懲戒。
第九條 協會秘書處負責本制度的制訂、修改、實施、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
第十條 本制度經第五屆第二次理事會暨常務理事會通過后生效,由安徽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