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管理辦法
(2021年12月28日第五屆第四次理事會暨常務理事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安徽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管理,做好全省安防行業技能人員評價服務工作,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政策規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安徽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經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面向全省行業系統內會員單位職工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證書,按照“誰評價、誰負責,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承擔主體責任。
第三條 協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自覺接受安徽省公安廳、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以及公眾媒體的監督。
第四條 協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應遵循考培分離和非營利的原則。
第五條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是持證人員職業技能水平的證明,納入政府部門技能人才統計范圍。
第六條 協會設立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中心(以下簡稱認定中心),負責組織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第七條 認定中心實行理事長領導下的主任負責制。
中心主任由理事長提名、經理事會批準的專職工作人員擔任。
第八條 認定中心根據工作需要可使用協會印章或“安徽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用章”。
第九條 協會監事會對評定中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整改意見。
第二章 職能職責
第十條 認定中心的工作職責有:
1.組織實施認定考試,向合格人員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2.按照備案職業(工種)建設題庫,制定并發布評價大綱;
3.按照有關要求組織命題和制卷,嚴格考務管理,提升工作質量;
4.培養和管理內部質量督導人員、考評人員、監考人員、考務人員和命題人員,并定期考核;
5.開展職業分類、標準、技能等級評定理論研究及咨詢服務;
6.參與安防職業技能競賽組織工作;
7.其他與安防職業相關的工作。
第十一條 認定中心主任應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技能人才評價工作;
2.遵紀守法,未受過刑事處罰,無失信記錄;
3.堅持原則、廉潔奉公、辦事公道、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4.掌握技能人才評價有關政策、法規和規章,熟悉技能人才評價理論和技術方法,具有相關工作經驗;
5.具備獨立開展業務的能力。
第十二條 認定中心主任的工作職責有:
1.制定工作計劃,編制財務預算,報理事長辦公會議批準后組織實施;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3.代表認定中心簽發文件;
4.完成理事長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條 認定中心設置考務綜合崗、技術管理崗和設備設施管理崗,其工作職責分別是:
1.考務綜合崗:負責考務管理,檔案管理,以及對考評人員、監考人員、內部質量督導人員和考務人員的日常管理與年度考核;開展職業分類、標準、技能等級評定理論研究及咨詢服務。
2.技術管理崗:負責評價大綱的編制與發布,考試題庫的維護、更新、調整、使用和安全管理;承擔考試試卷的命題、組卷、印刷、封裝、保管和核查工作。
3.設備設施管理崗:負責技能操作考核平臺設備設施的維護與管理;制定技能操作安全生產方案;按備案職業(工種)要求,做好技能操作所須的場地、設備、材料、儀器和工量具等準備工作。
第三章 評價方式與內容
第十四條 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的申報條件應符合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要求。
第十五條 認定中心根據國家職業標準規定應具備的技術能力,編制并發布評價大綱,作為評價依據。
第十六條 評價方式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核和綜合評審。
第十七條 理論知識考試采用筆試、機考等方式,考核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考核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采取審閱申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
第十八條 國家職業技能等級五級、四級和三級的評價方式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國家職業技能等級二級和一級的評價方式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核和綜合評審。
第四章 人員管理
第十九條 考評人員應具有必備的考評技術、理論知識和較高的職業道德水平。
普通考評員應具備高級技能(國家職業技能等級三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工程師)及以上資格;高級考評員應具備高級技師(國家職業技能等級一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程師)。
第二十條 認定中心向安徽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務中心推薦考評人員,由安徽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務中心進行資格培訓和考核合格后,頒發考評員資格證。
協會向具備考評資格的考評員頒發聘書,聘期為三年。
第二十一條 認定中心組織監考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對考核合格者,頒發監考員資格證,有效期為三年。
第二十二條 內部質量督導員對技能認定實施現場督考,監督考評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
內部質量督導員由協會監事會或監事會推薦的人選擔任,經認定中心培訓并考核合格后,頒發《技能人才評價質量督導員》(內督)證卡,有效期為三年。
第二十三條 內部質量督導員在現場督考或質量檢查過程中,對考務過程、考評結果、監考人員和考評人員執考出現的違規行為,應予以制止或提出處理建議。
遇有嚴重影響認定質量問題的,應及時提請認定中心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認定中心定期對考評人員、監考人員、內部質量監督人員和考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考核。
第二十五條 考評人員、監考人員、內部質量督導人員和考務人員在執行考評任務時,實行回避制度。
第二十六條 考評人員、監考人員、內部質量督導人員和考務人員在執行考評任務中出現玩忽職守、貽誤工作、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并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直至吊銷相應資格。
第五章 證書與檔案管理
第二十七條 協會向考核合格人員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第二十八條 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實行全國統一編碼規則和樣式,可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網(http://osta.mohrss.gov.cn)和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ah.gov.cn)公開查詢。
第二十九條 紙質證書與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條 文件檔案實行集中管理,紙質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電子材料不少于5年。存檔資料應齊全、準確、系統,簽字或印章齊全。
第六章 考場要求
第三十一條 理論知識考試考場安排在標準教室,應滿足筆試或機考的監考要求。
第三十二條 技能操作考核的場地應整潔、衛生、明亮,設備儀器必須完好,應備的工卡量具及原材料必須齊全,滿足技能操作需要。
第三十三條 理論知識考試考場和技能操作考核場地應配備視頻監控設備。
第七章 財務管理
第三十四條 認定中心執行協會財務制度,單獨建賬、獨立核算。
第三十五條 協會收取認定費遵循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三十六條 認定費包括理論考試費、技能操作考核費和綜合評審費等。
第三十七條 參照安徽省相關政策文件規定,由理事長辦公會議確定認定費標準,經理事會批準后,在協會網站予以公開,并嚴格執行。
第三十八條 認定費在評價報名時一次性收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第三十九條 認定費主要用于人員、場地、命題、考務、考評、檢測及原材料、能源、設備消耗等費用。
第四十條 費用支出由認定中心主任和協會理事長簽字確認。
第四十一條 單科考試(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核或綜合評審)未通過的人員,可申請補考一次,并按照相應考試收費標準交納認定費。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認定中心應建立健全工作規章和管理制度,編制質量體系文件,建立認定工作質量管理體系。
第四十三條 認定費標準暫定如下:
1. 理論知識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
2. 技能操作考核費:五級每人每次180元;四級每人每次260元;三級每人每次330元;二級每人每次360元,一級每人每次390元。
3. 綜合評審費:每人每次50元。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由安徽省安全技術防范行業協會職業技能等級認定中心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